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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消防安全宣传日警示教育通告
2020-11-09 14:22  

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我国将每年的119日定为“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对消防安全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值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到来之际,保卫处向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发出如下安全警示:

一、高校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寝室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电线、插座;使用电器不慎;寝室内违章使用明火;寝室内吸烟不慎;食堂内灶间和实验室内实验违规操作等。

二、校园防火措施

不使用电吹风、电熨板、电热杯、“热得快”、电饭堡等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食堂、实验室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爱护消防设施,不将灭火器材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等等。

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所以请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警钟长鸣,树立起科学防范意识,同时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为“平安校园”建设履行自己的义务、贡献自己的力量,使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患未“燃”!

保卫处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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