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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1-04-06 10:19  

关于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按照锦州市市级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工作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到4月15日,各高校立即开展自检自查行动。结合我校春季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现就我校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行动安排及春季防火需注意的问题做如下告知:

一、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努力营造春季防火的浓厚氛围

各学院可针对春季防火的季节性特点,加大春季防火的宣传,营造春季防火的浓厚氛围。

1、各学院可通过校内报刊、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组织安全讲座等形式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2、各学院安全工作部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各自展开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工作。同时可通过悬挂安全条幅,出黑板报的形式,来加大对消防常识,消防法规的宣传。

3、各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安全生产条幅的形式,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懂安全、会安全、能安全。

二、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与检查工作

1、为确保消防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各学院要在冬季防火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与复查工作,对发现的违章电器要及时收缴,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检查的效果和质量。特别是要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的薄弱区域、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跟踪落实,不断强化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发展理念,真正增强我校安全 。

在此期间,保卫处将深入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院。

2、学校各重点部门人员要加强值班与看守,坚持每天进行本岗位巡查,各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夜间值班人员岗位巡查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基础性工作的建设,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注重源头预防,最大限度地把火灾消灭在成灾之前。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疏散演练。

四、根据安全工作的季节性特点,教育广大教职工及学生注意野外用火安全

       请各部门、各单位在四月十四号前将检查情况,开展活动影像资料、照片通过OA汇总到保卫处消防科张东升。

 

                    保卫处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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