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和实验室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寝室和实验室安全,切实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对全体学生寝室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为是否存在使用违规违禁电器、明火,包括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暖气、电热毯、电吹风、电夹板、酒精炉、易燃易爆品、强腐蚀品、实验试剂等等,以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物品;
学生离开寝室时,务必要锁好寝室门窗,不要将钥匙留在门锁上。贵重物品要放置在加锁的柜中。如发现宿舍楼里有可疑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和校保卫处。
二、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负责人直接负责本实验室防疫和安全工作,具体落实有关实验室防疫和安全要求,不得将实验室日常管理随意交给学生。
学生不得私自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试验,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违规违禁用电设备(必要的实验器材除外),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
保卫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