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于2023 年 4 月 26 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教通〔2023〕108 号)(详见附件 1)。文件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的强力举措,以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的务实作风,推动全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为顺利完成通知要求工作,经请示相关校领导批准,请各相关部门根据“附件 2”所示观测点,自行开展安全隐患起底排查工作,并填写“附件 2”中“观测结果”一栏,于2023年5月10日16点前发到保卫处王晓丽企业微信。
请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汇总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之后,学校将适时召开下一步“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布置会。
保卫处
2023年5月6日